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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召开内部治理结构研讨会

校党委副书记焦富民出席研讨会并讲话 法学院供图
6月10日下午,法学院在仙林校区法政学科楼435会议室召开“法学院内部治理结构”研讨会。校党委副书记焦富民教授出席研讨会并讲话。法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学院治理结构各委员会主任、各位委员参加了研讨会。研讨会由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董学立教授主持。
董学立副院长阐述了召开治理结构研讨会的缘由:一是建立具有示范意义的学院治理结构是法学院学院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不断推进学院各项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二是治理结构各委员会在制度建设、职责划分、经费保障、人员构成等方面需要继续完善提高;三是学院治理结构的建设有助于权利的分配和制衡,既要充分发挥好党政联席会议顶层设计职能,又要发挥好各委员会的专门作用。
焦富民副书记充分肯定了法学院内部治理结构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他说,完善学院内部治理结构体系对于统筹学院公共事业发展和师生员工的个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学院治理结构、治理能力是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整体,需要相互促进、相生相长。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体系,要处理好党与政的关系、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民主管理与决策制度体系的关系。焦富民副书记指出,法学院已经初步构架了二级学院内部治理体系,但还需要不断总结与完善。要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找出问题、梳理问题,并实实在在谋求解决问题的路径。
法学院治理结构内设的6个专门委员会通报了委员会成立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各委员会对本委员会拟就的工作职责进行了说明,并就与其他委员会的职责界分提出建议;学院党政领导对学院各委员人员的任职资格、退出机制等提出了初步设想。
(法学院 党委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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