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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学生校外门诊回校报销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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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4 13:51: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南京财经大学学生校外门诊回校
报销的相关要求

一、报销对象:

参保贫困生;发生意外伤害的学生


二、报销要求:

(1)参保贫困生:校医院经治医生转至外院(南京市公立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回校报销。需要的材料有:校医院转院证明(注:转诊一次必须到校医院开一次转诊证明)、在校医院一楼挂号处签特困生证明、南京财经大学药费报销单(请见附件,学生医保号填写医保卡号上的卡号:188XXXXXXX十位数字)和外出就医门诊发票。报销时间:仙林校区,每月最后一个完整周的周三全天;福建路校区,每月最后一个完整周的周四上午。

(2)意外伤害:在校园内发生的意外伤害及在校外实习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所产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回校报销。需要的材料有:外出门诊发票、由学院提供意外伤害证明(模板请见附件)和南京财经大学药费报销单(要求同参保贫困生),报销时间与地点同参保贫困生。(不参保学生不享受此政策)

校医院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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